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面对气候变化的思考

  世界气候变化,从来没象现在这样牵动人心。人类创造了工业文明,几百年来使气候变化达到地质时代以来最剧烈的程度,并威胁着人类生存和发展。地球呼救了,人与自然关系怎么处,我们怎么看,怎么办?我想我们需要树立这样几个观点。

  1.认识气候变化的复杂性

  大气本身含有多种元素和成份,存在着各种运动变化,并影响着水圈、生物圈、岩石圈,相互关系复杂,因而气候变化也是多样的。从全球来看,各地的变化不同。80年代全球变暖,阿拉斯加升温3—4℃,西伯利亚升温2—3℃,而波罗的海反而下降1—2℃。从具体地区来看,各地地理条件不同,对全球变化的响应也不同,认清这一点对于采取具体措施至为重要。

  2.了解气候变化的不确定性

  我们对气候变化的原因、规律、影响因素和影响过程等重要问题的认识,都存在着各种差别,也即所谓不确定性;对未来变化的预测,这种不确定性就更大些。对同一事实也会有不同认识和引出不同结论。但我们不能因为存在不确定性而放松了行动,而应在与自然的斗争中来加深认识。

  3.对于气候变化要有正确的利弊观

  一是不同地方利弊不同。现在一般认为气候变暖对加拿大有利而对美国不利;对俄罗斯有利而对西北欧不利。我国东北近似于加拿大的情况,而中原和长江流域则近似美国的情况。鉴于气候变化的复杂性,需要各地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分析,不能笼统对待。

  二是同一个地方也是利弊参半。如不能采取与气候变化相适应的措施,有利也可能变为有害。如果今后几十年内亚热带北界由秦岭、淮河扩展到黄河以北,那么,生物群落也会改变,冬麦北界也可能推出关外直到移过辽宁。农作物耕作制度、品种布局都必须改变,否则既浪费资源又造成减产。冬季升温增加了热量资源,但又会使越冬病虫害增多。总之,人类生产活动必须适应气候变化。

  4.要做到人与自然和谐的最佳境界

  今天人类已经能在全球规模上影响气候变化,但不要忘了恩格斯说的“人类对自然的每一次胜利,都受到了自然的报复”。人战胜自然是有条件的,首先必须服从自然规律,同时必须保护自然。对于气候变化,突发灾害,既不应恐惧悲观,又不应与自然规律“对着干”。

  我想我们可以采取这样一些对策。

  1.搞好环境外交,加强国际合作

  国际气象合作有一百多年历史了。发展中国家抗灾能力微弱,与发达国家差距很大。最近瑞典的波林教授就谈到,荷兰把全国海堤加高半米,所费不过国民经济总产值的1%;孟加拉海平面若升高1米,就要丧失10%的良田。工业化的果实由占1/4人口的发达国家来享有,工业化造成气候变化的恶果则由占3/4人口的发展中国家来承受。要通过国际协商寻求解决。

  2.促进气象、气候方面的立法

  争取建立必要的国家、地方的法律法规。严格执行大气法、海洋法、水法,进一步完善各项法规,依法减灾和处理气候变化。在社会经济项目中,特别是工农各业的开发,成千上万的移民,城市、矿山建设及水利、电力工程等,对气候环境要求、影响的论证、评估,应由法定的权威气象机构作出。

  3.把对付气候变化和减灾纳入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和计划之中

  最要紧者是设立两项基金。一是救灾基金和相应的社会保障体制,辅以保险事业,使救灾工作有计划的进行,万无一失而又不干扰财政及经济发展。二是科研教育基金和相应的科研和宣传教育机构,支持多学科的联合研究,加强气候意识和气象科学的普及教育。

  我们应该在社会经济发展中采取不遗憾政策(noregretpolicy)。包括在控制人口、控制二氧化碳排放、制止森林破坏和推进绿化、节约和改造能源等方面坚持有效的政策,采取更有力的措施。无论气候如何变化,建立在不遗憾政策基础上的发展是最佳的,从长远效益来看尤其如此。50年代由于没有采纳马寅初控制人口的建议,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的改善要放慢许多,中国要后悔百年。现在又面临类似问题,如对气候变化掉以轻心,将危及人类生存发展,可能会造成更大遗憾。控制二氧化碳刻不容缓。为此需要调整能源结构,中国是第三排放大国,将来不可能不受限制,如不及早采取措施,今后付出的代价就太大了。

  对于气候变化,正确的认识、科学的对策、不遗憾政策,是一篇很大的文章,在本世纪和下世纪都要认真来做好。这关系到人类持续发展的前途。这于气象事业是发展的契机,于气象工作者是光荣的使命,让我们殚精竭虑来做好它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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